【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有什么规定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对离婚程序进行了重要调整,引入了“离婚冷静期”制度。这一制度旨在减少冲动离婚,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。以下是对《民法典》中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的总结,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。
一、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:
- 适用范围:仅适用于协议离婚(即双方自愿离婚)的情形。
- 冷静期时长: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。
- 冷静期内的权利: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。
- 冷静期后办理手续:若冷静期满后,双方仍决定离婚,需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若未申请,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
二、离婚冷静期的核心要点总结
| 项目 | 内容说明 |
| 适用对象 | 协议离婚(双方自愿离婚) |
| 冷静期时间 | 自提交离婚申请起30日 |
| 冷静期内 | 任一方可撤回申请 |
| 冷静期后 | 双方须再次申请发证,否则视为撤回 |
| 法律依据 | 《民法典》第1077条 |
| 立法目的 | 减少冲动离婚,维护家庭稳定 |
三、离婚冷静期的意义与影响
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,体现了国家对婚姻关系的重视,强调婚姻不仅是个人选择,也涉及家庭和社会责任。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一时情绪导致的错误离婚,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,如是否会影响离婚自由等问题。
对于当事人来说,在冷静期内应理性思考婚姻现状,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或心理疏导,确保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定。
四、结语
《民法典》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创新,旨在平衡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之间的关系。理解并正确运用这一制度,有助于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和谐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