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】在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中,折旧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有着重要影响。其中,“年数总和法”是一种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,适用于资产使用初期效率高、后期逐渐下降的情况。该方法的特点是前期计提的折旧额较高,后期逐步减少。
一、年数总和法的基本原理
年数总和法(Sum-of-the-Years’ Digits Method)是基于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“年数总和”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。其核心思想是:资产在使用初期价值损耗较大,因此应计提较多的折旧费用。
二、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
年数总和法的折旧计算公式如下:
$$
\text{年折旧额} = \frac{\text{尚可使用年数}}{\text{年数总和}} \times (\text{原值} - \text{净残值})
$$
其中:
- 尚可使用年数:指当前年份剩余的使用年限;
- 年数总和:为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累加和,即 $1 + 2 + 3 + \dots + n$,其中 $n$ 为预计使用年限;
- 原值: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;
- 净残值:资产报废时的预计残值。
三、计算步骤
1. 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$n$;
2. 计算年数总和 $S = 1 + 2 + 3 + \dots + n = \frac{n(n+1)}{2}$;
3. 每年根据剩余使用年限计算折旧率;
4. 根据折旧率计算每年的折旧额。
四、示例说明
假设某设备原值为 100,000 元,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,净残值为 10,000 元。
1. 计算年数总和:
$$
S = 1 + 2 + 3 + 4 + 5 = 15
$$
2. 计算各年的折旧额:
| 年度 | 尚可使用年数 | 折旧率 | 折旧额(元) |
| 第1年 | 5 | 5/15 | 30,000 |
| 第2年 | 4 | 4/15 | 24,000 |
| 第3年 | 3 | 3/15 | 18,000 |
| 第4年 | 2 | 2/15 | 12,000 |
| 第5年 | 1 | 1/15 | 6,000 |
注:计算公式为:$(100,000 - 10,000) \times \frac{\text{尚可使用年数}}{15}$
五、总结
年数总和法是一种合理的加速折旧方法,适用于资产前期使用效率较高的情况。通过逐年递减的折旧率,企业可以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损耗。在实际应用中,需结合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使用年限和净残值,以确保折旧计算的准确性与合理性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