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慢病管理规定】为加强慢性疾病(简称“慢病”)的规范化管理,提升居民健康水平,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,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卫生政策,制定本《慢病管理规定》。该规定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基层卫生服务单位,旨在建立科学、系统、可持续的慢病管理体系。
一、慢病管理概述
慢病是指长期存在、发展缓慢、难以完全治愈的疾病,如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、慢性阻塞性肺病(COPD)等。这些疾病对个人生活质量和医疗资源消耗具有较大影响,因此需要通过系统的管理和干预手段进行控制和预防。
慢病管理的核心目标包括:
- 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
- 降低并发症发生率
- 减少住院率和急诊就诊频率
- 实现分级诊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深度融合
二、慢病管理主要内容
以下为慢病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要求:
| 管理内容 | 具体要求 | 
| 1. 健康档案建立 | 各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位慢病患者建立电子健康档案,记录基本资料、诊断信息、治疗方案及随访记录 | 
| 2. 定期随访 | 患者需按规范定期到指定机构进行随访,一般建议每3个月一次,特殊情况可增加频次 | 
| 3. 药物管理 | 医疗机构应提供合理用药指导,确保患者按时服药,并定期评估药物疗效和副作用 | 
| 4. 生活方式干预 | 包括饮食控制、运动指导、戒烟限酒等,由家庭医生或健康管理师进行个性化指导 | 
| 5. 健康教育 | 定期开展慢病知识讲座、宣传手册发放等活动,提高患者及家属的疾病认知水平 | 
| 6. 分级诊疗 | 推行“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”的模式,减轻大医院压力,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| 
| 7. 数据统计与分析 | 建立慢病数据管理系统,定期汇总分析慢病患病率、治疗效果等关键指标 | 
三、管理责任分工
| 责任单位 | 主要职责 | 
| 基层医疗机构 | 负责慢病患者的初诊、随访、健康教育及日常管理 | 
|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 协助基层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工作,组织健康宣教活动 | 
| 二级及以上医院 | 提供疑难病例会诊、技术支持及转诊服务 | 
| 卫生行政部门 | 制定相关政策,监督执行情况,开展质量评估 | 
四、附则
1.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;
2.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,但不得违反本规定的总体原则;
3.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慢病防治工作,形成政府主导、社会协同、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。
通过落实《慢病管理规定》,能够有效提升慢病防控水平,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